不一定。申请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因而,夫妻协议离婚的话只需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构提出申请,而并非一定是在当地(领取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二、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不适于采用协议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婚姻不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例如属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事实婚姻以及其他同居关系等;
2.离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不在中国登记结婚的;
4.离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的;
5.离婚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或者债务承担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的;
6.婚姻双方没有离婚的合意,一方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离婚的合意不是真实的想法而是受胁迫的情形。一方受另一方威胁、胁迫不得已采取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登记生效后又什么补救措施?我国对婚姻的效力采取登记生效制度,因此,尽管一方属于受胁迫采取协议离婚,而婚姻登记机关也没有发现而予以登记的情况下,登记有效,即双方离婚有效,但就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在一年内反悔,而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或者变更子女,受胁迫方只需证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时有胁迫的情况存在即可,是否准许由人院决定。
三、协议离婚可以委托吗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即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更不允许他人冒名顶替办理离婚手续。法务时刻提醒您,有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情况的,婚姻登记机关要对行为人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错误和违法性,驳回离婚请求,不予登记。
为了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离婚当事人可以找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委托律师代写离婚协议,律师也可以代理双方的离婚事宜,只是到民政部门办手续时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该民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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