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进行设立的时候会有股东进行出资,大部分股东都会登记在工商局里面,但是如果有隐名股东的话隐名股东的名字就不会登记在工商部门,那么隐名股东会不会构成抽逃出资罪?
网友咨询:
隐名股东会构成抽逃出资罪么
律师解答:
隐名股东会构成抽逃出资罪。抽逃出资罪的犯罪主体就是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隐民股东虽然没有登记在公司的股东,但这并不影响其是公司股东的事实,既然是公司股东就符合抽逃出资罪的构成主体,所以只要隐名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并且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就会构成该罪。
律师补充:
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主体要件,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3.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4.客体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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