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告破盖次假冒注册商标案

广告位

【导读】 瑞安市**汽车传动系统有限公司2008年4月16日因生冒“声佳”等商标的汽车喇叭DL135DG型号2403只,DL124EG型号240只,被瑞安市工商行政部门检获,合计价值13215元。2008年7月14日被处以罚款2.8万元。2008年11月29日,瑞安市**汽车传动系统有限公司又因生产假冒奥-迪、…

【导读】

瑞安市**汽车传动系统有限公司2008年4月16日因生冒“声佳”等商标的汽车喇叭DL135DG型号2403只,DL124EG型号240只,被瑞安市工商行政部门检获,合计价值13215元。2008年7月14日被处以罚款2.8万元。2008年11月29日,瑞安市**汽车传动系统有限公司又因生产假冒奥-迪、大-众、NTN、SKF等商标的汽车涨紧轮及配件被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查获,各类假冒产品16564只,假冒包装盒子1万张,假冒模具4副,假冒的产品合计价值19552.7元。2009年3月16日被处以罚款1万元。2009年5月19日,瑞安市**汽车传动系统有限公司再次生产假冒大-众、奥-迪、NTN、Litens、INA、SKF、欧-宝等商标的汽车涨紧轮及期配件被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查获。假冒的各类产品6278只,假冒包装盒子500张,不干胶2194张,假冒的产品合计价值20037.5元。2009年6月23日被处罚款2.1万元。

2010年4月16日,瑞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执法人员在瑞安市**汽车传动系统有限公司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生产车间内放在假冒“SKF”、“INA”、“NTN”、“大-众”、“奥-迪”等商标的涨紧轮成品或半成品1万多只,假冒产品配套的商标标识包装盒38400张,次日将本案移送瑞安市公安局侦查。

经瑞安市公安局侦查,犯罪嫌疑人韩*德有下列犯罪事实:瑞安市**汽车传动系统有限公司自2007年5月成立以来曾多次生产假冒的汽车配件产品而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过。2009年6月23日最后一次被瑞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罚后,并没有停止生产假冒的汽车涨紧轮产品,而是继续产生假冒大-众、奥-迪、NTN、INA等注册商标的汽车涨紧轮产品及其构件。至2010年4月16日被瑞安市工商行政部门查获时,已生产假冒大-众商标的133型涨紧器1120只,假冒NTN商标的479型涨紧器96只,假冒NTN商标的8型涨紧器铝支架60只等各类汽车涨紧器,涨紧轮成品及半成品34个种类,13334只。印制假冒大-众、奥-迪、一汽等商标标识的包装盒38400张。经工商部门认定,瑞安市**汽车传动系统有限公司生产的假冒涨紧轮产品中,除假冒SKF商标的属于相似商标之外,其余的假冒产品均属于相同商标。经价格认证部门认证,其中属于相同商标的产品价值为68108.4元。属于相同商标标识的包装盒26650张。2010年4月14日**汽车传动系统有限公司销给瑞安市**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假冒“NTN”商标的汽车涨紧轮1000只,价值3.2万元。

该韩因涉嫌本案而于2010年4月17日被该局刑事扣留,现羁押在瑞安市看守所。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为您推荐

广告位

发表回复

0条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