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母亲独自立的公证遗嘱,子女不知情,有效吗?的观点吧。
分享一个真实案例:
郭母在多年前,与郭先生再婚,双方各带有两个孩子,后来二人又生了一个孩子老五。
⚠️然而在2003年老五就不幸去世,之后老五的妻子李女士一直照顾父母。父亲名下有套单位分的房改房,之后在这个基础上拆迁后又回迁,房子在交通大学内,虽然房本是父亲名字,但实际居住人却是李女士母女俩‼️
作为最小的弟弟,老五婚后就一直跟父母生活,后来老五去世,李女士也没有搬走。直到十几年后父母相继离世,李女士仍旧也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之后,才得知郭母先前自己立了一份公证遗嘱,早在2017年,郭母就将房产自己的份额赠与给了李女士的闺女,但此事其他子女事先却并不知情。
‼️最后,其他四个子女将李女士告上法庭,经法院司法鉴定,遗嘱有效,李女士女儿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李女士婆婆的部分遗产。
对于母亲独自立的公证遗嘱,子女不知情,有效吗?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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