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个人所得税额是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5000元(外籍人员按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如有其它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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