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3个人的去掉2个人怎么办(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第十三期–离婚房产分割
一、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房屋补偿计算公式: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 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价值(或夫妻认可的房屋价值)*50%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法律风险:
1.房屋虽然是婚前购买,但是短时间内结婚,是否有婚意的购房行为,是否可以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2.房屋性质的不同会导致不同的计算方式,从而影响房产分割的结果不同
备注:房屋的计算公式要向法院提供
二、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己方父母还贷
影响法院裁判因素:
1.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和双方名下的结果不同
2.转款方式不同风险不一样,父母直接转入贷款账户,或者父母转给子女后由子女进行还款
法律风险:父母的出资性质,赠与或借贷?
三、婚前一方支付全款,登记在对方名下
法院考虑相关因素:有无子女、婚龄长短、离婚原因、是否有过错、出资是否影响到出资方的生活
四、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增加对方的名字
1.婚后加名的情况,分割时需要考虑加名的原因、房屋原始出资人、婚龄长短、有无子女、离婚原因,有无过错等原因
2.夫妻共同共有是不是就是各占50%?
备注:设计诉讼方案时,应衡量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但是贡献不一样主张多分这两个方案胜诉率的问题,诉讼方案的偏差会导致诉讼结果的不同
五、婚前共同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1.婚前同居财产混同的情形,一方出资购买房屋,房屋的性质是共有,可以按照共有房屋进行分割
2.同居期间,财产混同,个人的出资还贷行为性质上是共同还贷,不区分婚前和婚后
同居后没有结婚,房产分割的原则:
1.一般共有为原则
2.财产没有混同的情形下,虽然同居仍然是个人财产,各自出资按份共有。
备注:要证明同居关系;证明出资情况及平时生活消费的习惯
六、一方婚前借款买房,婚后共同偿还借款
法律规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第二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对外借款支付全款购买房屋,房屋登记于付款方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离婚分割财产时,可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七、一方婚前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分期支付购房款的
1.分期支付的款项系夫妻共同财产
2.分期支付的款项系个人婚前财产
3.分期支付的款项系借款
八、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父母还贷,房屋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除非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否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九、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登记在对方名下
1.父母出资的性质:
①认为是债权;
②认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③虽然是对双方的赠与,但是是为了让他们长久共同生活的一种赠与,在短期婚龄就离婚的情况下,应当更多考虑出资方的利益,予以多分;
2.出资方子女在出资时书写借条的情形
3.出资方子女在离婚时补写借条的情形
4.夫妻双方共同写借条的情形
法律风险:
1.对于是否能够认定债务或对个人的赠与,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法院认定的可能性很低。最终平分财产的可能性非常大。
2.在仅满足父母支付全款这唯一条件时,不能认定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这是对法律适用的扩大性解释,此种诉讼策略最不可取。
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
1.离婚案件中,双方婚内购买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不宜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会确定房屋暂时归属一方适用并释明需要等待取得房产证后,另行处理。
2.未取得房产证情形
①开发商原因未取得,回迁安置房尚未满足取得房产证条件–法院不会判决归属
②房产证已办理,因当事人原因尚未领取;房屋因办理贷款抵押,房产证在银行处保管—法院会判决房屋归属
备注: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确认房屋是否已经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如果可以办理或已经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的,需要及时举证,避免房屋所有权无法在本案中处理,拖延案件进程。
十一、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房屋
1.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在婚内与他人共有的房屋,在未明确份额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屋的所有权,需要当事人另案处理。
2.房屋与他人共有,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
①继承的房屋,涉及多个继承人
②家庭共同使用的宅基地,因为拆迁等原因取得的回迁安置房,未明晰房屋所有权
十二、离婚后财产分割
1.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或者房屋权属不明确的,房屋无法处理的,可以在房屋取得所有权或允许上市交易后,另行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
2.离婚时,涉及分割房屋所有权的,法院一般会考虑房屋居住使用现状以及照顾弱势一方的情形综合确定归属
3.法律依据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财产未处理为由向法院起诉分割的,经过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法院对房产的分割采取两种方式。要么不予处理。要么直接分割。直接分割又分为按份共有,作价补偿,变价补偿三种常见方式。
第一种情形,不予处理。
主要有以下这么几个情况。
原被告均同意不做分割处理的。
原告仅起诉离婚而不提财产分割。
被告下落不明,导致无法查清的情况。
房产涉及第三人的权益。常见于房屋存在贷款。或者权属不清的。
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的。
第二种情形,直接分割。
按份共有。肯定按照各自份额进行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或者是给一方适当多分。
作价补偿。双方可协商确定数额,协商不成的进行评估作价。
对于婚前个人出资,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
法院综合考虑,房产购买及房产增值率,成新率等。具体计算公式为婚后共同还贷/2除以购房款*房屋现值。
婚后共同出资购房的房产。
房屋现值除以2。
第三种情形,变价补偿。
变价补偿是指房屋出售,拍卖或变卖,将所得价款按照产权份额进行分割。这种分割方式相对简单。只是需要注意,变卖后的房产是否还有剩余价值可以进行分割。
注意了,离婚房子归谁?法律上已经改了#希望能帮到有需要的人
离婚房子归谁?法律上已经改了。离婚房子归谁,法律上已经改了。在2013年的新规下,房产证上就算写了你的名字,也未必能够分到房。我来告诉你房子怎么做才能归你。一共分为4种情况:
第一种、婚前按揭买房,一方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离婚后,房子的归属权将归出资方所有。不过房贷和房子增值的部分,可以要求进行分割,会按照承担房贷的比例进行分割。
第二种、婚前全款买房,此后如果没有签订赠与合同,无论后期是否在房本上加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这依旧属于我们的婚前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另一方没有权利进行分割。
第三、父母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此时房子的归属权归父母所有。但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可以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第四、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产前登记在子女一方的名下,可能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进行分割。一定要点赞收藏起来。如果说你下定决心想要离婚,想要快速离婚,想要一次叛离,可以求助我们一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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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婚前全款买房,此后如果没有签订赠与合同,无论后期是否在房本上加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这依旧属于我们的婚前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另一方没有权利进行分割。
第三、父母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此时房子的归属权归父母所有。但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可以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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