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公务员养老金并轨后将不再像从前一样按职级、职称来确定退休金的级别,而是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这意味着职别高但缴费短或缴费少的上司可能比缴费时间长、缴费多的下属的退休金要少。而在决定实施前后参加工作或退休的新人、中人和老人决定实行了实施不同的参保办法和待遇标准,以下就由法务时刻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养老金计发原则:不再按级别多缴多得
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随着改革推进,这种情况可能有所改变。据了解,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照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行调整,这是造成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差距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改革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
这意味着,对于基层工作人员,即使退休前没有被提拔,但由于他的缴费年限长,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领的退休金要多。
同时,同样年龄退休的,因为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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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时刻知识拓展:
2015年养老金并轨改革方案规定:
一、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二、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三、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四、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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