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因巨额赔偿金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广告位

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被告人不仅要面对刑罚处罚,往往还要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那么其配偶能否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避免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被强制执行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

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被告人不仅要面对刑罚处罚,往往还要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那么其配偶能否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避免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被强制执行呢?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双方未约定分别财产制的情况下,应认定为采取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即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是“共同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

对于夫妻来说,共同共有的基础丧失应当是发生了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了两种夫妻婚内析产的特殊情形。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在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的前提下,夫妻不离婚而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一种极为特殊的情况,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因此在夫妻一方因犯罪,需要支付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巨额赔偿金的情况下,其配偶出于保留更多财产的目的,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人民法院在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时,如果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也会为家庭成员保留必要的基本生活必需的财产。


法务时刻公平法务

为您推荐

广告位

发表回复

0条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