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能降低怀孕女工工资吗
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或者哺乳期间,没有特殊条件情况下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或者调整女职工的岗位,按新的岗位新的标准确定女职工的,也就是变相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无论是降低工资标准还是调整岗位调整工资,都是属于违法的。在单位降低女职工工资标准或因调整工作岗位为由降低工资,女职工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起仲裁,利用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以往的的薪资标准。
二、女工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咋办
在怀孕期间,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对于合同期已满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我国有明确的劳动法规定。
由于女职工个体情况千差万别,在用人单位和女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很难预料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何时发生核届满。因此,国家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出发,规定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法律,法规都规定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三期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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