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陕西中药研究所借款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广告位

案号 : (2009)咸秦民执字第00200号 案件名称 : 申请人陕西中药研究所借款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 咸阳市 案件类型 : 执行案件 案件类型编码 : 2…

案号 : (2009)咸秦民执字第00200号

案件名称 : 申请人陕西中药研究所借款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 咸阳市

案件类型 : 执行案件

案件类型编码 : 2

审理程序 : 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 : 2009-03-16

公开日期 : 2019-12-20

当事人 : 陕西中药研究所;陕西利威尔制药有限公司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

全文 :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咸秦民执字第00200号申请人陕西中药研究所。法定代表人同卓斌,所长。被申请人陕西利威尔制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七一,董事长。上列当事人因借款纠纷一案,经本院(2009)咸秦民督字第00003号支付令确认,被申请人应给付申请人款737647.38元,并承担诉讼费3730元,执行费9814元。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被申请人愿用其所有生产经营许诃证及药品注册文号权利证书抵偿债务(详见本裁定书附表)。本院(2009)咸秦民督字第00003号支付令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被申请人陕西利威尔制药有限公司用于抵偿债务的生产经营许诃证及药品注册文号权利证书归申请人所有(详见本裁定附表),申请人持本裁定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二、此案执行终结。审判长 李 岗审判员 刘 江审判员 **会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书记员 张天增附表:陕西利威尔制药有限公司用于抵偿债务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注册文号权利证书如下:一、许可证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陕ZB20060181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编号陕GO1123、保健食品GMP证书编号陕卫GMP[2005]第01号4、卫生许可证编号陕卫食证字[2008]610000-080023号二、注册类1、大山楂冲剂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1020742编号0172885发证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感冒清热颗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1020743编号发证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神衰康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1020745编号发证机关食品药吕监督管理局4、神衰康颗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1020746编号发证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胃灵冲剂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3158编号发证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小儿感冒颗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1020912编号发证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银翘解毒颗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1020913编号发证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制首乌颗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1020747编号发证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为您推荐

广告位

发表回复

0条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