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中附条件,众子女均未完成,遗嘱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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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子女出现不必要的财产纠纷,越来越多的老人会在生前对自己的身后事做出安排。然而,订立遗嘱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关键在于专业、清晰,让别人看了没有异议,不存在理解上的分歧,不违反法律或者侵犯第三人的权利。案例回顾张先生的爱人家中共有六个子女,两位老人早在…

为了避免子女出现不必要的财产纠纷,越来越多的老人会在生前对自己的身后事做出安排。然而,订立遗嘱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关键在于专业、清晰,让别人看了没有异议,不存在理解上的分歧,不违反法律或者侵犯第三人的权利。


案例回顾

张先生的爱人家中共有六个子女,两位老人早在2010年,就订立了一份代书遗嘱。2018年,张先生的岳母去世,2022年岳父去世。这份遗嘱便成了遗产分割的重要凭证,但遗嘱的内容却颇有深意。

遗嘱中约定,两位老人由长子养老送终,最后房产归长子所有,同时,遗嘱中又一个条件,就是家中所有子女要在遗嘱上签字确认遗嘱才生效。这份遗嘱中附条件的内容,也是家中子女存在争议的焦点,毕竟众子女并没有在遗嘱中签字,那么对于这份遗嘱是否符合代书遗嘱的法律要件呢?

对于岳父母留下的这份代书遗嘱,兄弟姐妹均认为遗嘱存在严重的瑕疵,希望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父母留下来的遗产。


“帮传承”的专业律师在看完这份代书遗嘱后认为,根据遗嘱内容,老人的意愿是希望全部子女在遗嘱上签字确认这份遗嘱才能生效,而现实中,这份遗嘱并未获得所有子女的签字确认,因此遗嘱在形式要件上存在严重漏洞和不足。律师建议以“确认遗嘱效力”为由提起诉讼,这样更聚焦家中的矛盾问题。

律师提示

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且见证人满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2)代书人便是最好的见证人之一,并在写完遗嘱后在代书遗嘱上签名确认;

(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当场签名,写好年、月、日。

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这四个要件的代书遗嘱属无效。且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作遗嘱的见证人。


来源 TV律师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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