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人都不能说保障自己的身体会完全的不出现问题,所以每个人都会存在着生病的可能性,而如果我们在工作的时候生病了,那么就会非常影响我们的工作效率。这个时候我们一般就可以请。那么在病假的工资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律师工作站小编为大家带来广东病假工资规定2022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广州市劳动合同法病假工资怎么算的?
一、广州市劳动合同法病假工资怎么算的?
广州市员工病假工资在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职工享受的疾病津贴(病假待遇)标准,按下列办法计发:
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不满6个月的职工,本年的病假工资,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下称月均工资)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县级市;下同)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
连续工龄不满5年,按45%发;
满5年不满10年,按50%发给;
满10年不满20年,按55%发给;
满20及以上,按60%发给。
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职工,按65%发给;
享受建国前参加工作离休、退休待遇的职工,按70%发给。
二、劳动合同法中员工试用期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2、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由于我国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所有员工在试用期和病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员工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病假期间的工资,需要按照劳动合同中的工资进行支付。
广东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一、广东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二、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员工请病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工资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待遇的,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广东病假工资规定2022是怎样的
一、广东病假工资规定2022是怎样的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
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广州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职工享受的疾病津贴(病假待遇)标准,按下列办法计发:
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不满6个月的职工,本年的病假工资,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下称月均工资)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县级市;下同)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
连续工龄不满5年,按45%发;
满5年不满10年,按50%发给;
满10年不满20年,按55%发给;
满20及以上,按60%发给。
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职工,按65%发给;
享受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退休待遇的职工,按70%发给。
二、请病假、事假是否要扣工资
从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了解到,按照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在标准工资的60%至100%之间确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并且按照目前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每天75元(2030元×80%÷21.75天)。21.75天是《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员工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计薪天数。
还有些员工回家扫墓需要前后多休两天事假,事假期间是否要扣工资?按照规定,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
三、不同工龄员工的“医疗期”如何计算
那么,不同工龄员工的“医疗期”如何计算?据了解,医疗期是指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员工医疗期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种情况是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另一种情况是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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