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临时工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院提起诉讼。若不是一裁终局的案件,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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