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在单位鉴定后劳动者仍然能够继续住院治疗。如果根据医疗结构的建议劳动者应当住院接受治疗的,劳动者就可以继续住院,依法向用人单位申请停工留薪,或者请病假、事假。
依据:
《工伤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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