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保修期内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找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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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  网友咨询:  处于保修期内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找谁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

 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

  网友咨询:

  处于保修期内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找谁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施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的,在保修期限内出现了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由于设计单位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业主由于装修不当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如在承重墙上挖洞等,那么这种情况应由业主方自行负责处理。情节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影响邻里正常生活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十四条 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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