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理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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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的,女方办理再婚的方式是:可以凭借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等证明材料到相关机关办理户籍证明,迁出户口。然后携带新的户口本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

律师解答 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的,女方办理再婚的方式是:可以凭借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等证明材料到相关机关办理户籍证明,迁出户口。然后携带新的户口本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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